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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贺明,”少年人声音如同他指尖流淌的琴音一般出尘温润,“我听得你昏迷时喃喃自语,你来岭南,是为替父寻药?”
“那药我已差人去备,你自取走,早日归家,勿叫家中父母牵挂。”
周鹤鸣泪已淌了满面,迎着郁涟温润如玉的脸,在轻缓的琴声里,想起了饮渡秋水的战马,黄尘掩没的白骨。
起风了。
好风乘千里,送我还故乡。[3]
自此十年间,朝夕未曾忘。
十年风霜雨雪,宁州青州遥遥分守大梁南北境,其间山峦连绵、地势广袤,快马加鞭之下,也得一月才能行完单程。
他再没得空去过宁州,却从未停止暗中对抚南侯的打探,渐渐知道了他身体不好,又知道了他有个颇惹人生厌的同胞兄长。
有关郁涟的坏消息,似乎总也离不开郁濯。
岭南的惊鸿一遇烙在他心上,被日复一日地凿刻,早已深入骨血。
就连梦里,也时常重温当日琴音。
眼下他看着这笔,满目柔情,仅这么一个“涟”字,便足以撑得他胸口酸胀。
窗外又起了风,不远处隐有雪落残枝的簌簌声响,间或夹杂着某些夜行动物的窃窃走动,屋外鹰房内的疾也听见了,扑棱着翅膀便去觅食。
夜风之后,周鹤鸣耳边彻底安静下来,忽然有些后知后觉地想起,这狼毫应当是郁濯今日同他缠斗时意外掉落的。
那么,还是不还?
按理当是要还的——他捡到了东西,又知道失主是谁,哪有不归还的道理。
可心底的抵触感挥之不去,纤细狼毫蛛网般根根缚住了他,叫他满腔私心都纠缠在一起,理不顺、剪不断,实在不知如何是好。
要还吗?
周鹤鸣踟躇着行至廊下,眼见郁濯房内烛火分明还未吹灭,他却迟迟未去叩门。
不还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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