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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风卷着草原的青草气息,掠过薛良格河的水面,泛起细碎的涟漪。
朱槿靠在一块被晒得温热的巨石上,指尖捻着一只陶碗,碗里琥珀色的马奶酒泛着淡淡的酸香。
算下来,他带着标翊卫深入草原,已经整整三个多月了。
这三个多月的风餐露宿,早已磨去了他脸上最后一丝稚嫩——原本白皙的皮肤被草原的烈日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,下颌线愈发硬朗锋利,眼角眉梢间没了半分青涩,取而代之的是与年龄不符的沉稳。
他眉眼微垂时,眼窝处投下浅浅的阴影,那是无数个不眠之夜与生死搏杀刻下的痕迹;周身更是萦绕着一股若有若无的杀气,那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悍勇,寻常人只需看上一眼,便会不自觉地屏住呼吸,连大声说话都不敢。
如今已是初夏,白日里的草原骄阳似火,烤得人皮肤发烫,可一到夜晚,寒意就像潮水般涌来,顺着衣领往骨头缝里钻。
好在营地里燃着几堆熊熊篝火,火光跳跃,将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一层暖红,也稍稍驱散了夜寒。
篝火旁,一只肥硕的全羊被烤得滋滋冒油,金黄的外皮鼓胀酥脆,油珠滚落火堆,“滋啦”一声溅起细小的火星,浓郁的肉香混着炭火的焦香顺着风飘出老远,勾得人食指大动。
标翊卫的一众将领围坐成一圈,一个个敞着铠甲衣襟,露出结实的臂膀,手里抓着油光锃亮的羊腿,大口大口地撕咬着,嘴里还不停嚷嚷着,嗓门一个比一个洪亮。
“二爷,您是没瞧见!上次咱们奇袭北元那个粮草窖藏,我一刀就劈了他们的粮官,那些北元兵吓得跟兔子似的,连反抗都不敢!”卞元亨抹了把嘴上的油,嗓门洪亮得像打雷,脸上满是得意。他手里的羊腿啃得只剩下一根骨头,却还死死攥着不肯放,仿佛那是什么战功赫赫的勋章。
“卞将军你那算什么!”一旁的陈平“哐当”一声放下手中的酒碗,不甘示弱地接话,“我带的小队在克鲁伦河截杀他们的运粮队,燧发枪一响,一枪一个准,当场就撂倒了三百多,还缴获了二十多匹上等好马!这次北上,我麾下的弟兄们个个都杀红了眼,就没怕过!”
蒋瓛也跟着笑,他手里拿着一块烤得焦香的羊排,慢悠悠地啃着,嘴里却附和道:“可不是嘛!自从跟着二爷出来,咱们标翊卫就没打过一场败仗!北元那些所谓的精锐,在咱们面前就是一群土鸡瓦狗!这趟草原之行,咱们杀的北元兵没有一万也有八千,抢的粮草够咱们全军吃半年,这份功劳,足以名垂史册了!”
将领们一个个越说越亢奋,唾沫星子随着话语飞溅,眼神里满是悍勇与自豪。营地里的喧闹声、大笑声、划拳声交织在一起,透着一股打了胜仗的酣畅淋漓,连空气里都飘着一股热血沸腾的味道。
与众人的亢奋不同,朱槿只是静静坐在一旁,手里的马奶酒喝了小半碗,面前的烤羊肉几乎没动。他微微垂着眼,听着身边将领们的吹嘘,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,眼神却深邃得像藏着星辰的夜空,让人看不透分毫。
下一秒,他的眼神微微一凝,周身的气息骤然收敛,意识悄无声息地沉入了胸前的玉佩空间。
玉佩空间内,依旧是那熟悉的道观。此刻,道观里的舆图上,草原方向密密麻麻亮起了大半的光点,像是夜空中最璀璨的星辰,夺目耀眼。朱槿站在空间中央,看着这些光点,一阵恍惚。
自从在师傅张三丰手中继承这枚玉佩,除了当初攻克大都、拿到传国玉玺时获得过一次丰厚的“地点签到”奖励,这还是他久违地一次性获得这么多签到奖励。
他心念一动,无数的物品虚影在光点旁浮现出来——成箱的金银珠宝堆得像小山,闪着耀眼的光泽;线装的古籍书籍整齐排列,透着古朴的气息;还有不少封装完好的现代药品,感冒药、消炎药、止血粉应有尽有,全都是实打实的硬通货。
其中,两枚通体莹白、散发着淡淡光晕的丹药格外显眼。朱槿一眼就认了出来,这是师傅张三丰曾经拿过的增长一甲子寿元的丹药,妥妥的天材地宝,价值连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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